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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樂 Rejoice (吳老牧師 Hans R. Waldvogel)
 

我們絕不會喜樂到像神所要求於我們的那樣喜樂,直等到我們悔改了我們一切憂鬱和陰暗的時候。
我以耶和華為樂,這就是真正釘死老我之道。
喜樂是信心的要素,它乃是一種得勝的表示,勝過了撒但和牠一切的魔軍。
出於信心的禱告,乃是一無掛慮而充滿喜樂的禱告。
有了信心,你就不能不喜樂而讚美了。
當你悶悶不樂時,你就是閂上門,不讓神進來。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有時候我們必須努力的來達到這個要求;我有時候一連兩三天都在說:『我拒絕這些烏煙瘴氣,我要有主的喜樂。』
任何有泉源(主自己)在裡頭的人,不能不喜樂。
世上最快樂的人,乃是背起十字架的人。
沒有甚麼能夠向靠主而得的喜樂,那樣使人華美的了。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 腓立比書4章4節
We will never rejoice as God wants us to rejoice until we repent of our dumping and shadows.
To delight myself in the Lord is a way of real crucifixion.
Joy is an element of faith. It is a victory over Satan and all his hordes.
The prayer of faith is to be anxious for nothing and to be full of joy.
Faith will compel you to rejoice and praise.
When you are in a dump, you are barring the door for God to come.
“Casting all your care upon Him”- sometimes we have to labor over it. Sometimes for two or three days I say, “I refuse this fog and I will have the joy of the Lord.”
Anyone who has the fountain within cannot help but rejoice.
The happiest people in the world are the cross-bearers.
Nothing is so beautifying as the joy of the Lord.
“Rejoice in the Lord always, and again I say, Rejoice.” Philippians 4: 4 (A.V.)

 

 

效法主愛互相建立 (榮耀秀教士)
 
遵守愛的命令方能得主

  請看約13章33-34節:“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7章26節:“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弗4章1-3節:“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章12-16節:“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林前13章1-8節:“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林前12章25-27節:“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約13-17章這一段聖經開始講愛,最後也是愛,當中常常提到愛,這是應該的,是對的。在這一段聖經裡面,耶穌特別想到祂很快就要和人聯在一起,祂要住在人的裡面,他們可以這樣地認識。在約14:21中,祂告訴他們一個條件:遵守祂的命令,祂才能向他們顯現,他們才能夠看見祂,真正地得著祂,真正地認識祂。因最要緊的命令是“彼此相愛”,如果他們要真正地得著祂、認識祂,那麼他們一定要遵守這一條命令。所以,我相信五旬節以前,那些愛祂的人,一定好好地在那裡鑒察自己的心,看看在裡面有沒有違背主命令的地方,特別是“愛”這方面的命令。所以時候一到,那120個人預備好了,都可以得著。他們得著甚麼呢?他們得著耶穌,當然也有能力、恩賜,但是最要緊的是他們看見了耶穌,所以他們那麼喜樂,許多人以為他們是喝酒喝醉了。

如何彼此相愛像主完全

  那麼,如何彼此相愛呢?主告訴我們要像祂愛我們一樣,像父親愛祂一樣。你想一想,父親怎麼樣愛祂的兒子?現在我們跟耶穌之間、我們與弟兄姊妹之間,彼此是一個愛的關係,神就是愛,我們要變成耶穌的樣子,一定要在“愛”的這方面像祂。約壹第三章就是這樣講:“我們必要像祂”。當然在聖經裡面對於“愛”這一件事講的非常多,今天我們就只提一點點,可是我們應當多多地想到這個題目,多多為這一件事禱告,這是最要緊的事。林前十三章也提醒我們,如果我們在別的地方很好,很有信心、很有恩賜、很熱心地在那裡奉獻,在各方面都很好,可是沒有愛心,就算不得甚麼!魔鬼的詭計是叫我們忘記彼此相愛。求主幫助我們,要明白,一定要在愛心這一方面完全。馬太第五章就是告訴我們這一件事,我們今天就只要想到幾點。

效法耶穌順服父旨破碎老我學習愛

  耶穌揀選那十二個門徒,祂說祂愛他們到底,祂用甚麼方法揀選他們呢?有沒有祂自己的意思?一點都沒有!都是經過禱告的。挑選每一個門徒的時候,祂一定要清楚是父親的心意,要不然祂不會揀選一個賣主的猶大,可能也不會揀選雅各和約翰,他們兩個人脾氣很大;也不一定要揀選彼得,他很囉嗦;可是主耶穌祂沒有自己的意見,這幾個人當然都有很多的短處;然而,其他門徒怎麼樣呢?可能也不會比彼得、約翰他們好,如果耶穌是用自己的天然智慧,可能祂會揀選另外一批人。為甚麼父親給耶穌安排這樣的人作祂的門徒?天父為耶穌基督安排所有的事情,與為我們安排事情的心意是一樣的。來四章告訴我們,耶穌在凡事上受過試探和我們一樣。我相信主耶穌在祂十二個門徒身上學了不少功課:學習忍耐、愛心、信心,還有一項,祂一定要學習:愛是遮掩許多的罪。祂不能跟一個門徒講另外一個門徒的缺點,連猶大的缺點祂也不能講,我很希奇,主知道猶大是怎麼樣的人,祂一次也沒有告訴門徒,他們都不曉得,一直到最後他們才知道(愛是遮掩許多的罪)。所以,父神知道祂的兒子需要這樣的門徒,感謝主!耶穌知道放棄祂自己,完全沒有自己的意思,不僅這件事,在一切事上,祂沒有一次有自己的意思,都是依照天父的安排。而且天父的安排有時對耶穌非常不容易,例如天父要祂在安息日作一件事,假若不是在安息日那還好;可是祂沒有辦法,祂一定要順服,常常順服,對耶穌自己很不方便,可是祂一直在順服,一直沒有自己的意思。祂愛門徒,祂學習愛,而且愛他們到底。很多基督徒他們的意志還沒有被破碎,跟耶穌的意志一樣。我們在意志這一方面必須被破碎、降服,完全沒有自己的意思,完全不敢自己決定。我們應該害怕老自己作主,要在一切的事情上認定神;耶穌自己是這樣,我們也應該這樣。在愛主方面如此,對別人也是如此。

愛是忘記自己幫助別人

  我常常想到“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這是很要緊的。耶穌一直到最後仍是如此,祂不求自己的益處,祂只想到別人,想到祂門徒的需要;即使是在客西馬尼園裡面也是這樣。那時耶穌自己最需要門徒們的幫助,對祂是最危險、最痛苦的時刻,門徒怎麼樣呢?他們睡覺。可是主耶穌沒有生氣,祂有沒有責備他們?沒有。祂原諒他們,告訴他們祂曉得他們肉體的軟弱。祂知道他們的心裡是願意的,只是肉體卻軟弱了。你看耶穌自己那麼苦,還是原諒祂的門徒,這就是我們所看見的聖經。耶穌將要死,祂自己知道,祂所講的話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幫助他們,都是為這個緣故。祂沒有求自己的意思,沒有自己,一直到最後都是這樣,祂告訴他們要彼此相愛,像祂愛他們一樣。我們作一個決定,有沒有想到對自己方便不方便、喜不喜歡?我們一定要改變,一定要悔改,如果我們作一個決定只想到自己的方便,太不像耶穌。

愛是不計人惡關懷別人永恆結局

  我們看見別人的需要,很容易注意別人的短處,可是我們應該怎樣呢?不要忘記:“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盼望,凡事相信”。我們應該趕快改變我們的思想,就是有弟兄姊妹對不起你的時候也要這樣,我們不能在那裡一直注意他這點對我們不好、那點對我們不好。第一,我們要想到他這樣作,其實對他自己不好,對我們是沒甚麼關係,可是對他自己很有關係。他是我的弟兄姊妹,我一定要愛他,所以我應該快一點用愛心、用信心為他禱告。他跟我同樣是身上的肢體,他一定也盼望得著我所追求的獎賞。我應該愛人如己,我要得著那個獎賞,我應該盼望他也要得著那個獎賞。所以我們用愛心、信心為他禱告,忘記他如何對待我們,就是這樣去愛人。

盡肢體本份造就教會

  剛才我們看林前十二章裡,特別提我們都是肢體,別人在那裡受苦,我們應該同情他們;當他們得著榮耀、稱讚,或神特別祝福他們、特別使用他們之時,我們應該和他們一同快樂─“愛人如己”。“愛是不嫉妒”─沒有一點點嫉妒。哦!我們實在需要好好地追求愛,等到我們“沒有自己”,不求自己的益處,就只想到別人,怎麼樣可以幫助別人,自己要死掉。在弗四章16節告訴我們,教會是在愛中建立自己,還有另外一句,“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意思就是說,每一個人都很重要。“各..各..各”,在教會裡面如果有一個人沒有在那裡盡到自己的本份,整個教會都要吃虧。每一個人很要緊,要彼此相愛,要愛教會,常常想到如何幫助別人。我小的時候,我的父親有一次把他的小指頭弄斷了,雖是最小的指頭,可是非常地痛。我記得那時我還很小,他這樣握著他的小指頭走來走去,他不講話,但我看得出來他非常痛苦,那麼小的一個指頭,可是卻影響整個身體都不舒服。所以,以弗所書第四章說:“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我們不能說:“我幫忙或不幫忙,沒有甚麼差別。”如果一個基督徒明白愛教會的真理,他一定要被聖靈充滿,為甚麼呢?沒有聖靈充滿就沒有恩賜、沒有聖靈的力量,也沒有辦法造就教會。在恩賜方面、在禱告方面,在很多方面,他都不會對教會有很多的幫助。所以如果要像耶穌所要我們的那樣去愛人的話,我們一定要追求被聖靈充滿,而且每一次聚會都要預備好,不敢空空地來,乃是很飽的來聚會;而且在聚會的時候不能睡覺(最近我很容易睡覺,因為晚上睡得不好,所以我承認有時在聚會中我很容易睡覺,可是你們不能這樣,我也不喜歡自己這樣)。我們不但不能睡覺,而且要預備好,不能隨便胡思亂想,有時在聚會當中主感動我講一點話或是別的服事,我看見在我服事之後,別人也服事,好像我當時的服事提醒了他們,這樣好不好呢?不好!應該不需要被提醒,好像有人坐在那裡,但是心不在那裡,雖然是在親近主,可是似乎沒有一個責任心,看見別人服事的時候,忽然他們想起來,“哦!對!我應該服事”,可是這並非最好的;最好是每時每刻都準備好讓主使用,就像打棒球一般,要儆醒地守在壘上,隨時準備球要過來,不能在那裡想別的事,忽然球飛過來了才要打;在聚會的時候,也應該如此。在聚會中有兩件事要作:第一,親近主。第二,想到教會的需要,想到聚會的需要。神要用我是很好的事;如果祂不需要我,祂使用別人那也非常好。可是一旦祂要用我,而我卻沒有預備好,那就虧欠祂,也虧欠教會,我們不應該這樣。教會應該“在愛中建立自己”,“各按各職”,一定要常常盡到我們自己的責任。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耶穌愛祂的門徒,一直到死,令我想到忍耐。林前十三章第4節:“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第7節:“凡事忍耐。”要對弟兄姊妹忍耐,耶穌是這樣,忍耐地愛他們到底。祂到最後怎麼樣?彼得否認祂;連約翰和雅各也還在那裡想到自己的需要,爭論神的國度裡那一個最大,每個人都盼望自己最大。他們三年半跟耶穌在一起,還是這個樣子;可是耶穌仍然愛他們,祂只想到要幫助他們,對他們非常忍耐。在聖經裡面有幾章特別感動我們,當中路加廿二章對我特別有幫助:主耶穌不久就要與門徒吃最後的晚餐,很快就要死,在那一章裡面門徒們的缺點特別地顯露出來,耶穌沒有責備他們,反而有一點誇獎他們,祂很感激他們當祂在世上的時候願意跟隨祂,門徒問祂關於將來的天國怎麼樣?誰為大?耶穌就很忍耐地跟他們解釋天國的事。連彼得祂也想到,祂知道彼得要否認祂,所以特別告訴彼得說:“彼得!我已經為你禱告,盼望你不至於失去信心。”否認耶穌是很大的罪,可是你看彼得,他一直強調不管耶穌遭遇甚麼事,他都要忠心地跟隨祂;可是耶穌知道事實並非如此,彼得很快就會否認祂;但是耶穌還是愛他,事先安慰他,免得彼得否認祂以後太懊悔、太難過而站不起來,所以祂說:“我為你禱告,盼望你不至於失去信心,盼望你起來以後要幫助別人。”耶穌就是這樣忘記自己,祂就是愛他們到底。連猶大主耶穌也愛他,稱他為朋友。你看!祂明明知道猶大要賣祂,還是稱他為朋友,愛他們到底─“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凡事忍耐”。

靠主內住就能完全遵守愛的命令

  保羅告訴我們,這是作得到的事。在歌羅西書第一章11節:“照祂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用甚麼方法呢?“照著神榮耀的權能”,在我們裡面運行的權能,叫我們倚靠祂,仰望祂,這樣就可以做到,祂有辦法。祂自己已經做到了,祂憐恤我們的軟弱,願意作我們隨時的幫助。祂住在我們裡面就是為這個緣故,賜給我們成為“完全”的力量。感謝主!所以,求主幫助我們明白祂最要緊的命令就是“彼此相愛,像祂愛我們一樣”。


∼1986年夏令會講道∼
 
最大的命令是要主超一切

  詩篇三十七篇4-5節,一齊來讀:“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在聖經裡面,不論是舊約或新約,有太多地方,一直看見一件事:神一定要作第一位,祂一定要在我們的生活中作第一,比方,最大的命令─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講得特別清楚。耶穌在路加福音十四章提到: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我們一定要愛祂超過一切。

老底嘉以弗所二教會的借鏡

  老底嘉的教會,神為甚麼要把他們從祂口中吐出去? 就因為“不冷不熱”,一定是指著“對神的愛”說的。第一個教會─以弗所的教會,在人看來太好,沒有甚麼毛病、很熱心、很忠心地在那裡勞苦,可是有一樣─離棄了起初的愛心,耶穌受不了,如果他們不悔改,就要把他們的燈台從原處挪去─這是很嚴厲的話,因為他們愛耶穌的心沒有跟起初一樣。剛開始的時候,他們只是專心愛耶穌,沒有別的,沒有工作、沒有教會,就只有耶穌─起初的愛心;現在,他們並非不愛耶穌,可是卻離棄了“起初的愛心”(專心愛祂),這樣不行!如果他們不悔改,就要把他們的燈台從原處挪去,這是很嚴厲的話。最後的教會─老底嘉教會,耶穌對他們講最嚴厲的話─不冷不熱,為甚麼? 沒有盡心、盡性、盡力愛神。如果他們真正的愛神、熱切的愛祂,他們的光景不會那麼差,他們不會在那兒很自滿,一定不會!就是因為他們不愛神(不冷不熱),所以在各方面不能討神的喜歡,只好把他們從祂口中吐出去,這是最嚴厲的話。

專心愛主內心勿有偶像

  耶利米書二十九章13節,我想我們可能都會背:“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在約壹五:21那裡,老約翰告訴他們,基督徒要自守,遠避偶像。我想他可能不是指外面人手所作的偶像,而是指“裡面的偶像”。要遠避偶像!我們記得路加福音第十章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曾差遣七十個門徒到外面去服事,他們在那裡好好地服事,看見神的作為;但耶穌不滿足。祂看得很清楚,他們愛服事、寶貴神所作的工超過寶貴耶穌自己,這樣不行!這就是偶像。所以要常常注意,在我們心裡,耶穌是不是佔第一位。

雅歌女子的呼召要王超過一切

  當然,我們知道在舊約雅歌裡面,我們看得太清楚,那個王一定要得著那女子全部的愛。所以在別處他說:“來!起來跟著我,起來跟著我!”這類經節很多,我們只選幾節,可以提醒自己,我們的王─主耶穌,如何地要我們這般愛祂、要祂超過一切!祂一定要在我裡面佔第一位。請唸雅歌二章10節:“我良人(新郎)對我說: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來,與我同去!”雅歌二章13-14節:“無花果樹的果子漸漸成熟;葡萄樹開花放香。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來,與我同去! 我的鴿子啊,你在磐石穴中,在陡巖的隱密處。求你容我得見你的面貌,得聽你的聲音;因為你的聲音柔和,你的面貌秀美。”還有雅歌四章8-9節:“我的新婦,求你與我一同離開利巴嫩,與我一同離開利巴嫩。從亞瑪拿頂,從示尼珥與黑門頂,從有獅子的洞,從有豹子的山往下觀看。我妹子,我新婦,你奪了我的心。你用眼一看,用你項上的一條金鍊,奪了我的心!”是!好像要我們離開這個世界(但我們的心不願離開),要離開、上來、與祂同去、往下看,一切都在我們的下面,只跟耶穌在一起,祂就是這樣要我們為祂自己。

得著主才是永遠益處和至福

  聖經太多地方清楚告訴我們,所以,剛才我們所看詩篇三十七篇4節也是這個意思:“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如果我們不以祂為樂,我們心裡所求的,祂會不會給我們?也許還是會給我們(常是如此)。比方,以色列人在曠野,他們並沒有以耶和華為樂,那原來的一班人四十年在曠野裡,到處漂流,可是神如何待他們?神很看顧他們,他們所需要的,祂仍都賜給他們,可是,那有甚麼益處?如果我們只要神的恩典、神的幫助、神的祝福,而不以祂為樂、不一定竭力要祂自己超過一切,仍然可以得著別的,可是有甚麼用? 將來會怎麼樣? 以色列人後來的結局怎麼樣? 他們得到四十年的恩典,卻沒有得到迦南地;我們一生在這世上,享受神的恩典,卻沒有得著主耶穌自己,將來會怎麼樣?要永遠懊悔!毫無益處。弟兄姊妹!可是在這兒神的應許太寶貴、太大、太豐富─如果我們以祂為樂(愛祂、寶貴祂超過要一切),首先,我們就要得到祂自己;另外,我們也要得著我們所需要的一切。感謝主!

門徒的條件是撇下一切全心愛神

  神是一位忌邪的神,聖經裡面清楚告訴我們,祂受不了我們不願意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祂,有別的愛不行!剛才我們提到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不愛祂勝過一切,就不能作祂的門徒。往後一些又提到:“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祂不但要人愛祂超過愛一切,還要他們將一切所有的撇下,裡面不能有偶像,不然,祂不承認我們是祂的門徒。

小心仇敵詭計誘離上好福份

  所以,我們要明白,主耶穌就是這樣要我們為祂自己,我們一定要專心愛祂、專心尋求祂、要完完全全為祂。所以我們明白,為甚麼聖經告訴我們要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上禮拜三在這裡(公館),我又提到這一件事(當然以前常常提到)─仇敵的詭計,很厲害、很可怕、很狡猾,所以我們實在需要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比方,有篇很好的講道或讀經,最近我們很可愛的弟兄勉勵我們要好好讀經,很對!我也很阿們(贊同);可是我裡面實在曉得一個危險,也許我心裡著急,而你們青年人還沒有看見。我看見過很多這樣的事發生,我心裡難過:人在開始時要耶穌,厲害地要祂;慢慢地(也許他自己不覺得),有一個改變,跟以前不一樣,沒有那樣厲害地要祂─像鹿切慕溪水一般。因為我們的仇敵在那裡,牠就是想辦法,影響我們要耶穌的心,盼望我們要別的東西、寶貴別的東西。所以上禮拜三我記得曾提醒大家,如果我們在那裡聽一篇很好、很要緊、而且是我們有興趣的道,很令我們受感動又興奮,過於跟耶穌在一起,寶貴那道超過寶貴耶穌。如果我們在那裡好好聽道而忘記耶穌,沒有常常回到裡面與良人在一起(聽道的時候),很危險!已經很危險,這是仇敵的詭計─藉著好東西,影響我們渴慕耶穌的心,盼望我們要渴慕那次好的而得不到那上好的。哦!我實在要弟兄姊妹們明白,我看見過太多太多次,特別在美國,這樣的人我認識太多,很可憐!也很可惜!所以,我有的時候會講。雖然我不願意高舉人,我認為不應該常常提到吳老牧師;可是另外,我不能不感謝主,他直到最後都很忠心,一點都沒有變,從始至終只有一件事,就是要耶穌(跟保羅一樣),一點都沒有變,我感謝主,我讚美主!

  所以,我們記得希伯來書第二章告訴我們:“當愈發鄭重我們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雖然這件事不是道理的全部,只是道理的一部分,可是還是要“愈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不知不覺地少渴慕主、多渴慕別的,少寶貴耶穌的同在、多寶貴別的,這是很可能的事,也是很普通的事,要小心!弟兄姊妹!

全心要主到底乃最大勝利

  有一次我記得有人講方言、翻方言,每一次我都很注意聽,有的時候,聽完沒有記得很久;可是有一次的方言(可能有幾年了)我還記得。就是在公館的一次聚會,主藉著方言向我們說話,大意是盼望我們在專心追求耶穌基督自己這一件事上要“忠心到底”。可能“要耶穌超過一切,並且一直到底”是最大的得勝。

以神為樂所需可求

  關於我們別的需要怎麼樣? 在這裡告訴我們:“當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這就是祂的應許。可是我們應該不應該求別的?我上次在菲律賓馬尼拉,有一位年長的姊妹,她也是服事主、很愛主的姊妹,她有身體上的需要,她需要得到醫治;可是她也很渴慕主,她知道得到主很豐富才是最要緊的。所以在最後一天她來問我很多問題,她說她要主超過一切,但不知道還應不應該求醫治?我看見她存這樣的態度,很攔阻她得醫治。她不但不敢求醫治(以免耶穌不喜歡),她定意只追求耶穌自己,卻不知道應不應該求醫治。我告訴她詩三七:4這一節聖經:“以耶和華為樂是對的,是應該的;可是下面經文—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祂一定要給妳。”她看見才恍然大悟。 我說:“妳的疾病得到醫治是應該的,是神的旨意,應當得到;可是要小心!免得妳要得醫治過於要耶穌就不對了”,她的心由此得到安慰。她明白她祈求主,仰望倚靠主來醫治她的疾病,不一定會影響她追求耶穌。如果她懂得謹慎保守自己的心勝過保守一切,我們天上的父是很願意把好東西(我們所需要的一切)賜給我們的。

祈求當迫切定意得著所需

  請讀馬太福音七章7-11節:“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我覺得這段聖經何等寶貴,不但要“求”,而且要“迫切地求”—叩門!好像很迫切在那裡求好東西,一定要得到。這是神的旨意,祂很願意把好東西給你們;可是,不要無所謂地隨便求,態度上好像在說:“父親!你給我們也好,不給我們也好。”這樣不行!一定要得到好東西—我們所需要的,這是神的旨意,這是神的話。

  另外,羅馬書八章三十二節:“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我們所需的,父親很願意賜給我們,我們仰望主,求祂的幫助,沒有錯。我覺得詩三七:4-5兩節有連帶的關係,剛才我們看詩篇三十七篇四節:“...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第五節:“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好像我們的一切需要,無論是疾病得到醫治,或是別的恩典、別的需要,主喜歡我們交給祂、倚靠祂、祂就必成全。我們不要以為交給祂,就忘記了;不是的!交給祂之後,還是想、還是叩門,非得到不可;只是態度上是交給祂、倚靠祂,主會帶領我們明白。

  我想,我們應當將我們的需要交給主,倚靠祂,迫切地仰望祂,存“一定要得到”的態度。為甚麼? 因是神的旨意。若是不合神旨意的事當然不應該求;既然是神的旨意,我們應當求、應該得到,可是內心的態度覺得最要緊的還是耶穌基督自己。我們特別為這一件事禱告,每一個人都可以為這一件事如此禱告:“主!求你保守我們在這一方面沒有錯,保守我們常常以你為樂,並且也得到你要我們得到的其他一切。”

保羅的榜樣─只有一件事

  要明白有一個危險,求主幫助我們,祂會幫助我們。保羅在這件事上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榜樣,我相信保羅非常知道這個道理,在“以耶和華為樂”方面,保羅沒有問題(他小心地遵守)。在腓三章13節:“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他已經得到了主,可是他說還不完全,還沒有把耶穌基督完全得到。我們為何要豐豐富富地得到祂?第一,祂要我們為祂自己,祂要我們以祂為樂、愛祂超過一切,我們是祂的新婦,祂是我們的新郎。第二,祂要完全得到我們。唯有我們豐豐富富得到祂,才能夠完全被祂得到,那就是這個“獎賞”。保羅知道神的旨意是甚麼,所以他說“只有一件事”。可是,保羅還有沒有別的事呢?有!很多別的事:有他自己的需要(他在監牢裡面)、各教會的需要(他很關心各教會),他是個最忠心的僕人;可是他怎麼樣? 他“只有一件事”。是不是忘記別的?一定沒有。我相信他非常清楚詩三七篇4-5節的道理,他一定要“以主為樂”,一定要專心追求耶穌基督自己,要愛祂、追求祂超過一切。可是另外有很多別的需要,他還是不能不管,都交託耶和華、倚靠祂。所以我們明白為何保羅在腓立比書充滿了這樣的話:“要喜樂”、“要常常喜樂”、“靠主喜樂”、“應當一無掛慮”、要得到“出人意外的平安”, 保羅一定是自己這樣做到了。他知道以神為樂,把別的事情全交託倚靠主,就放心了,他不能不喜樂。保羅要求自己一定要喜樂、一定要平安,我們也應該這樣。我相信保羅在一切事情上常常想到這一件事─得到耶穌。他受苦難的時候,在他的心裡面有一件事,正如哥林多後書四章十一節所說:“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就是保羅將自己常交於死地,好叫耶穌的生(耶穌基督自己)在他的身上顯明出來─為要多多地得到耶穌基督自己。所以他經過試煉、受苦難的時候,他心裡明白:“我這樣作,可以多多地得到耶穌”─只有這一件事。保羅常常只有一件事,無論甚麼時候,教會的事、其他的事他一定要關心,但他不能不平安,不能不喜樂,不能不交託倚靠主;但最要緊的,是要得到主耶穌基督自己,我們也該如此,因為這是神的旨意、神的話。

以神為樂必得上好福份和所需

  我不知道弟兄姊妹覺得如何,雖然我們需要留心;可是另外我覺得這是太寶貴的話─神要我們以祂為樂,祂要我們為祂自己、要我們愛祂要祂超過一切,這是多麼感動我們的話,哈利路亞!這個應許也太豐富,祂說“你們這樣作—把我放第一,以我為樂,沒有問題!我應許你,你一切所需的,我都要賜給你!”所以我們可以放心,對不對? 這是神的大恩典,祂要我們得到那“上好”的福份,所以祂告訴我們如何可以完完全全、豐豐富富地得到:只要“以祂為樂”,我們就得著祂(毫無問題)。此外,也會得著我們所需要的一切。

再提醒小心仇敵詭計不容次好奪去上好

  既然我們如此要主,是那麼寶貴,就應該曉得仇敵的詭計。我再一次提醒弟兄姊妹:我們有一個仇敵,如同吼叫的獅子一般,那個“最上好”的福份,牠一定不願意我們得著。牠盼望假如我們一定要得到甚麼,就只得到“次好”的就好;可是如此一來,我們就不能得那上好的—這是魔鬼的詭計!所以我們最好還是要“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如果有一天你的疾病得到醫治,或是你看見別人的疾病得醫治(很大的一個神蹟),你在那裡高高興興(高興是應該的),可能你會高興得比看見耶穌的同在還要高興,那你已經失敗了,而魔鬼卻已得勝了,真的!無論是你、是我,事實就是這樣。所以,這是太實際的一件事,求主幫助我們,愈來愈要耶穌、愈來愈愛祂,愈來愈明白“以祂為樂”。哈利路亞!

(以下是一段方言,翻出來如下:)

  “我盼望你不要以為這是很簡單的事;我告訴你,這是很複雜的一件事。因你有一個仇敵,我也有一個仇敵,牠實在不願意(你單單以神為樂),可是你若是單單地倚靠我、仰望我,你還是能夠忠心到底!”


∼1984.10.17 公館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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